究其原因,或许要从剧集IP与音乐剧之间的错位谈起。这两种艺术在故事讲述、视听呈现、演员表演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,将影视内容“搬”上舞台化为音乐剧,绝非易事。

故事难圆:删繁就简与情节流失

从舞台艺术自身的特点来看,音乐剧本就并不以复杂叙事见长。哪怕是法国音乐剧《巴黎圣母院》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等在中国巡演时反响热烈的国外经典,也往往依靠突出的舞美设计、动人的音乐旋律与演员的扎实演唱吸引观众,而铺陈缜密的情节线索从来都不是音乐剧的惯有长项。在音乐剧中,经典故事的存在更多是作为结构骨架,其叙事内容往往被压缩、精炼或转为歌唱,以配合舞台的需求。

而当音乐剧取材自篇幅更长、人物关系更为复杂的电视剧集时,这种先天的结构问题便更加凸显。剧集常以十余集乃至数十集的篇幅铺展情节、刻画人物,而舞台剧则需在两小时左右完成情绪调动与高潮推进,两者节奏与容量差异巨大。于是大多数剧集改编的音乐剧不得不采取删繁就简的方式,将完整的剧情压缩为高度浓缩的缩略本。

当然,也有《灵魂摆渡之永生》《唐朝诡事录之曼陀罗》这类另起炉灶讲述完整全新故事的尝试,试图在原剧IP的光环之下,寻找更契合舞台的故事创作。但并非所有剧集都适合创作“番外”故事。大部分的观众慕名进剧场仍然是为了原剧故事本身,而音乐剧高度提炼原剧情节却经常落得两头不讨好。缩略令熟悉剧集的观众觉得不过瘾,人物的成长脉络、情感的递进层次,都在压缩中变得扁平,难以再现原作的细腻与饱满。另一边,对于初识该故事的观众而言,又会因为浓缩的剧情缺乏必要的背景和铺垫,容易在剧情衔接中感到仓促与割裂,陷入看不懂的迷惘。

哪怕是能接受缩略剧情,不同观众对浓缩的期待也是有不同侧重的。改编者还得在熟悉文本的观众与初次接触的观众之间努力平衡,既要回应熟悉者的期待,又需照顾初来者的理解,这种双重负担,往往使剧集改编音乐剧身处一种“想取悦所有人,反而难以打动任何人”的困境之中。

旋律难优:商业逻辑下的音乐困局

观察我国音乐剧的发展语境,绕不开一个更深层的现实背景——音乐产业本身正面临创作环境的多重重压,传统音乐工业在新的媒介生态中遭遇新的问题和挑战。

又比如粉丝经济与“打投文化”的席卷,也在无形中改写着音乐产业的价值准则。当销量被流量裹挟、排行榜被打榜操控,音乐逐渐脱离大众传播的真实语境,而成为饭圈内部的封闭消费。这种高度圈层化的产业逻辑,使得许多音乐作品即便流量惊人、占据声道,实则与更广泛的社会情感、公共审美并无关联。

角色难塑:形似神离的表演落差

若说音乐剧的音乐在某种意义上是受制于音乐产业环境之窘迫,那音乐剧的表演则不少时候反而是难堪于戏剧影视表演之辽阔。我国音乐剧演员多以声乐为基本功底,其舞台演唱技巧固然扎实,但在戏剧表演的层次与细腻上,普遍难以与那些凭表演成就了热门剧集的影视演员相提并论。这种演技层面的落差,在剧集改编为音乐剧后的直接对比中尤为显眼。甚至不乏有一些音乐剧演员试图缝合表演上的差距,就采取了在舞台上复刻原剧演员的表演方式,或神态模仿、或语气拷贝,却往往流于形式,难以触及角色深层的心理与情绪。这对于熟悉原剧的观众而言,无疑是一种似是而非的不满足。

更为棘手的是,影视艺术的表现方式本就与舞台艺术大相径庭,某些剧集中极具标识性的表演,到了音乐剧舞台上却难以还原。

比如《白夜追凶》中一人分饰双胞胎的复杂演绎,在镜头与剪辑的帮助下成就了经典,但改编为音乐剧后,原本的一人分饰两角只能采取两位演员分别饰演,则看点大打折扣;又如《隐秘的角落》中稚气未脱却压抑冷静的少年气质,靠的是精准选角精湛演技的小演员,而舞台剧的演员储备方面,未成年演员数量大大不足,再加上舞台艺术一气呵成的要求极高,因此该剧的未成年演员成为了舞台演出效果的极大不确定性。

正是由于许多角色有影视层面的难以复制性,使得不少改编音乐剧在人物塑造上先天不足,也就因此大大地影响了最后的成品质感。

剧集改编音乐剧,固然为日渐成熟的我国音乐剧市场提供了一条创新思路,也为舞台表演寻觅到一批自带流量与观众基础的文本资源。但对于观众而言,这类改编所激发的观看冲动,更多仍是源于对原作的情感延续或口碑好奇。换句话说,观众走进剧场,既是追寻那份曾被触动的剧情记忆,也是期望在熟悉或耳闻的人物与故事中,感受到一种旧瓶装新酒的新奇体验。

因此,真正能够赢得观众共鸣的剧集改编音乐剧,需要在和而不同中寻找出路:一方面在缩略叙事主干的基础上尊重原剧、不悖其情感逻辑与人物弧光,另一方面又能巧妙调动音乐剧本体的艺术优势——旋律的情绪强化、舞台的视听美学、表演的身临其境,在这些综合语法之中构建出属于剧场的独特魅力,令观众在似曾相识的情节中,体会焕然一新的感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