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行证之一,也是区别于不同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。
车辆号牌作为车辆身份的重要识别标识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,在交通违法取证、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。

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,为图“一己之便”(超速、闯红灯、违停、加塞等违法行为),行车前折弯、污损或遮挡车牌,企图逃避违法查处。来看相关案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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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4日上午,经交通指挥中心智能分析预警,发现上街辖区出现一辆故意拗折车牌的小型汽车,指挥室民警立即对该车辆的行车轨迹进行跟踪并锁定了车辆位置,迅速组织执勤民警在锁定车辆位置周边区域开展巡查拦截,于当日上午10点13分许,在高新大道发现该车并将其查获。


2
10月16日下午,执勤民警在火车站北广场巡查中发现闽AD2N12小车乱停车候客,同时,驾驶员刘某生为逃避监控抓拍,将前后号牌都进行弯折,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标志、故意污损号牌两项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350元、记15分的处罚。

3
10月17下午,执勤民警在鼓山大桥南段执勤时,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车辆号牌被折叠无法看清车牌尾数,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,驾驶员承认自己存在侥幸心理,为了躲避监控探头抓拍和交警处罚而违法污损号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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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6日抓拍中心通过监控探头发现一辆在北广场站外待客的出租车闽AT6729实施了遮挡车号牌的违法行为,违法全程被录下,快来围观下。
故事看完了,但蜀黍要说的是,胆大的司机不仅这几个,自九月份整治以来,福州交警共查处近百起污损号牌违法行为。








再次提醒:
污损号牌查处行动将继续开展,请各位小伙伴驾驶员在上车开车之前,首先应对车辆号牌的完整性进行检查,如有发现号牌弯曲的情况要及时恢复。
普法知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: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。
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违法行为,属于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,故意遮挡、污损行为人处罚款200元,记12分的处罚。